天津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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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加注重科技赋能 形成高水平的技术体系

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只有依靠高水平保护才能实现,而高水平保护离不开科技的引领,要更加注重科技赋能,形成高水平的技术体系。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加快绿色化、低碳化的高质量发展阶段。以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是贯彻新发展理念、破解当前经济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关键,也是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重要抓手。我国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显著,科技功不可没。近年来,我国在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大气重污染成因机理分析、“天空地一体化”生态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大宗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等方面,突破了一批重大理论问题与核心技术瓶颈。新技术的应用,改变了传统生态环境执法方式,提升了执法监管效能。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等方面的技术创新,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也“大显身手”。深化生态环境领域科技体制改革,为美丽中国建设提供科技引领。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对科技体制改革作出重大部署,成立中央科技委员会,健全科技攻关新型举国体制。生态环境部认真落实中央科技体制改革任务,成立科技工作专班,科技管理力量得到进一步加强。重塑重构与新型举国体制相适应的生态环境领域科技管理体系、价值体系、人员组织体系、创新平台体系、评价考核体系,全方位支撑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进一步统一思想和行动、凝聚共识和力量。构建绿色技术创新体系,为绿色低碳发展提供科技支撑。绿色技术有助于打通绿色产业链供应链堵点瘀点,不断激发绿色创新动力活力,促进构建绿色低碳发展新格局。生产方式方面,加大绿色低碳技术应用,提高资源与能源利用效率,强化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生活方式方面,以绿色技术发展促进绿色消费、绿色出行、绿色生活,培育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实施生态环境科技创新重大行动,为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科技“利器”。污染防治攻坚战进入深水区,亟待通过生态环境科技创新破解难题。通过京津冀环境综合治理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的实施,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的重污染成因机理被全面查清,北京市PM2.5的改善程度被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评价为“北京奇迹”。推进PM2.5和臭氧污染协同防控、长江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驻点跟踪研究和科技帮扶等一系列重大行动的实施,为高水平保护插上科技的翅膀,以更高效率、更小代价、更低资源投入,推动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在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我们要打好生态环境领域科技“组合拳”,加快科技创新步伐,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硬支撑,以生态环境科技支撑美丽中国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来源:中国环境报
11月6日 下午 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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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根据空气质量会商结果,预计从11月7日晚起,我市将出现一次重污染天气过程。按照《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津政办规〔2023〕9号)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从11月7日20时起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具体措施如下:一、强制性减排措施1.对工业企业管控,依据2024年新修订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通过停止涉气排放生产线或主要产排污环节(设备)、提高治污效率等方式,严格落实相应的应急减排措施;2.停止室外建筑拆除、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3.除涉及保障类建设工程和应急抢险任务外,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渣土存放点全面停止生产、运行;4.各区应采取科学措施,根据空气温度及相对湿度,对本行政区域内主要道路适时调整湿法作业频次,降低湿法作业频次时应适当加大吸扫作业力度;5.施工工地、企事业单位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非道路移动机械(承担紧急检修作业任务的除外);6.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建筑垃圾、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上路行驶;7.重点行业企业按照生态环境部技术指南和本市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要求,落实重型载货车运输管理措施(货车白名单车辆除外);8.用车大户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含燃气)进行运输(货车白名单车辆除外);9.天津港区域内停止使用国五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含燃气)进行铁矿石、焦炭短倒运输。二、健康防护指引1.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心脏病、肺病患者以及过敏性疾病患者应当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确需外出的,应当采取防护措施;2.学校、幼儿园停止户外课程及活动;3.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防护宣传和就医指导。三、建议性措施1.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和绿色生活,尽量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2.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3.加强公交运力保障。来源: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11月5日 下午 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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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2023年整改落实情况

2017年、2020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先后对天津市开展了两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市委、市政府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全力推动督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截至2023年年底,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确定的49项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第二轮督察整改确定的36项整改任务已完成33项,剩余3项任务正在扎实有序推进。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为契机,坚定不移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一是坚决扛起督察整改政治责任。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多次主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督察整改工作,深入一线调研指导,现场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分管市领导同志专题督办,其他市领导同志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联系点制度,持续推进督察整改向纵深发展。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察整改工作,各区各部门协调联动、密切配合,挂图作战、销号管理,扎实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落实。二是深入推进京津冀生态环保协同。推动成立京津冀生态协同专题工作组,联合发布京津冀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走深走实行动宣言,制定实施两批44条协同措施,共同推进攻坚行动、应急演练、数据共享,实现“生态+环境”全领域贯通、全地域衔接,合力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搭建京津冀生态环境协同创新载体,组建全国首个环保科技产业创新共同体,科技赋能12条重点产业链绿色发展,联合国家超级计算天津中心开发全国首个“AI智能环保管家”大模型。三是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大气污染源头管控,强化PM2.5和O3协同治理,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全面加强地表水环境监管,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风险双重防范,加强重点行业腾退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四是升级加力推动生态保护修复。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深入实施北部山区生态修复、河湖湿地生态修复等六大生态修复重点工程,筑牢生态环境安全屏障。五是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实施绿色低碳发展行动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严控“两高”项目上马,推动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六是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聚焦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落实、中央和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执行和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扎实开展2023年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做到以督促改、以改提效。通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2023年,我市PM2.5年均浓度41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66.8%。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地表水国控断面优良水质占比60%,全面消除劣Ⅴ类水质断面,近岸海域优良水质占比70.9%。农耕地、建设用地继续保持安全利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基本稳定,生物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不断提升。下一步,市委、市政府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坚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保持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定力,持续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天津。来源:天津日报
11月5日 下午 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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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举办专题法治讲座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市生态环境局近日举办2024年专题法治讲座及讲法治课活动,局领导和各处室、直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局党组书记张弢结合工作实践,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为题,讲授了法治课,回顾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法治保障的重要论述,并结合实际工作分析了如何用法治手段解决我市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张弢强调,要深入学习、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精髓,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同时,要依法依规统筹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不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此次活动还组织观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法治讲座视频。参会人员表示,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助力我市高质量发展。来源:法规处
11月5日 下午 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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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集中通报典型案例丨四川省泸州内江乐山等地空气质量反弹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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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4日 下午 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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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企业未按照规定对所排放的工业废气进行监测案

【案情简介】根据大气污染巡查安排部署,天津市生态环境局结合排污许可平台线索对天津某制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单位主要从事铝制轮毂生产,主要原料为铝锭,主要工艺为铸造、机加工、水洗、喷漆(及粉末喷涂)、烘干等。经查,该单位于2023年9月恢复部分生产,一直处于间歇性生产状态,2023年下半年该单位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开展自行监测。【查处情况】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鉴于该单位全年只生产运行时间164小时,停产时间8596小时,生产负荷仅为1.9%,现场检查后已立即委托第三方完成自行监测,监测结果达标,未发现产生危害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该单位不予行政处罚。【启示意义】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对其排放的工业废气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企业作为排污主体,应自行进行废气监测并保存记录,免罚不等于免责。企业应该努力提高自身环保和法律意识,自觉主动履行自行监测义务。来源:执法总队
11月4日 上午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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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创新联盟首次会员大会在津举行

近日,京津冀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创新联盟第一次会员大会在天津大学北洋园校区举行,会议确定通过了联盟章程,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并就联盟未来工作计划作了深入研讨。来自京津冀高校、科研院所、绿色发展领跑者企业、“两山”实践创新基地、社会组织和科普基地的25家会员单位代表参会。会议由天津大学巡视办主任、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原党委书记刘洪波主持。京津冀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创新联盟启动以来,各会员单位充分利用自身优质资源,扎实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教育、生态文化建设体验、生态环境科技交流合作等活动,为京津冀区域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贡献生态环保之力。刘洪波在致辞中表示,2024年是京津冀协同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十周年,京津冀生态环境协同发展取得新成效,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本次京津冀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创新联盟第一次会员大会的召开,就是要总结凝练经验、分析建设不足、探讨实践路径、谋划未来发展,更好推动联盟在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教育实践中发挥更大作用。她呼吁各联盟成员单位在深化改革创新、加强协同联动、聚焦绿色发展三个方面共同发力,不断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增强全民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处处崇尚生态文明的良好社会氛围。为了更好地规范联盟运作,确保联盟各项规划有效实施,大会表决通过了《京津冀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创新联盟章程》和联盟第一届理事会名单。在分组研讨环节,与会代表围绕“如何打造‘京津冀美丽中国先行区’环保金牌课程”“生态文明实践大课堂的构建与长效运行模式”及“联盟2024-2025年度工作计划”等三项议题展开分组讨论,共同为京津冀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创新联盟擘画发展蓝图。天津师范大学地理学部党委书记苏睿先表示,要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汇聚联盟各成员单位优质资源打造“生态文明理论与中国实践”品牌课程,坚持“边学边练,学用结合”,引导学生在生态文明实践中发挥主动性、能动性和创造性。建立生态文明教育教学案例库,形成可在京津冀地区各高校推广共享的生态文明教育资源。河北大学生态环境系院长王洪杰表示,构建生态文明实践大课堂要从课堂实践出发,联合社会各界力量打造社会实践基地,从“请进来”和“走出去”两大方向着手,推进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众化传播,增强全民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北京科技大学冶金与生态工程学院副院长任英表示,后续要聚焦扩大联盟影响力等方向纵深发力,通过建立产学研合作基地,推动联盟成员单位创新成果转化;推动生态文明思想科普教育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形成全链条生态文明思想科普宣传体系;打造联盟微信公众号,宣传各成员单位开展生态文明实践教育成果,宣传推广生态文明教育实践“京津冀经验”。任英在致闭幕辞时表示,京津冀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创新联盟肩负着推动京津冀地区生态文明建设走深走实的历史责任,联盟各成员单位要密切协同合作,推动联盟工作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将京津冀地区建设成为全国生态文明教育典范,成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先行区、示范区。会议间隙,与会代表还参观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主题展览,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发展历程、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与会代表表示,要认真学习、深入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丰富内涵和深远意义,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与联盟建设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为京津冀地区绿色协同发展注入强劲动能。据了解,京津冀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创新联盟是在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天津市教委指导下,由天津大学、北京科技大学、河北工业大学等9家单位发起,目前已发展成为由京津冀高校、科研院所、绿色发展领跑者企业、“两山”实践创新基地、社会组织和科普基地等单位组成的地方性、专业性、非营利性联合体。联盟旨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伟大实践,集聚京津冀“政产学研用”等优质资源,深入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与大众化传播,推进生态环境科普,繁荣生态文化,实现联盟成员之间资源共享,促进绿色实践协同创新,提供全方位的人才、智力、平台支撑,为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树立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推进京津冀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贡献力量。来源:中国环境报
11月3日 下午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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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集中通报典型案例丨安徽省宿州淮北蚌埠等重点城市大气污染防治短板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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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 上午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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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12时起天津终止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根据国家空气质量会商结果,从11月3日起,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将逐步得到改善。按照区域应急联动要求和《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津政办规〔2023〕9号)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橙色预警解除信息,自11月3日12时起终止Ⅱ级应急响应。来源: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11月3日 上午 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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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集中通报典型案例丨江苏省淮安宿迁徐州等城市空气质量出现反弹

第三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开展流域督察和省域督察,既关注长江经济带流域性整体性问题,以及生态环境共性问题,也找准各地突出问题。各督察组深入一线、深入现场,查实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核实了一批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不碰硬,甚至敷衍应对、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为发挥警示作用,切实推动问题整改,现对第一批典型案例进行集中公开通报。
11月2日 下午 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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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上半月空气质量预报 看这里

近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联合相关单位,开展11月上半月全国空气质量预报会商。京津冀及周边区域:11月上半月,气象条件总体一般,其中4—5日有较强冷空气,区域大部空气质量以优良为主,局地轻度污染;其他时段扩散条件一般或不利,区域北部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中南部以轻至中度污染为主,河北中南部和河南大部可能出现重度污染。其中,2日,地面风场辐合,扩散条件不利,区域北部以优良为主,山东西部以轻至中度污染为主,京津冀中南部和河南大部可能出现重度污染;3日,受冷空气影响,扩散条件逐步改善,区域北部以优良为主,中部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河北中南部、山东西部、河南大部在改善过程中仍可能出现中度及以上污染;4—5日,受冷空气影响,扩散条件有利,区域大部以优良为主,局地可能出现轻度污染;6—7日,扩散条件一般,区域中南部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其他地区以优良为主;8—10日,地面以偏南风为主,有利于污染物积累,区域中部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山前地区个别城市可能出现中度污染,其他地区以优良为主;11—15日,扩散条件一般,污染物积累,区域北部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中南部可能出现中至重度污染。首要污染物为PM2.5。来源:生态环境部
11月2日 上午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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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污染天气预警 企业落实减排措施(天津电视台《都市报道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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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 下午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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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文明祭扫 倡导绿色新风(天津电视台《都市报道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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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 上午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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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衣节文明祭扫倡议书

寒衣节文明祭扫倡议书各位市民朋友:每年农历十月初一是寒衣节,又称“祭祖节”,是我国传统的祭扫节日。为保护家园、维护环境,践行好《天津市殡葬管理条例》《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在寒衣节来临之际,市民政局、市文明办联合发出以下倡议:一、遵法守法,自觉践行不在道路、居民区和其他公共区域焚烧纸钱、焚香祭祀,不生产销售、不购买使用封建迷信殡葬用品。二、慎终追远,美德传家以家庭追思、撰写祭文等方式祭奠追思亲人,将中华民族慎终追远的情感融入文明新风。三、文明祭奠,弘扬新风倡导网络祭扫、社区共祭等方式祭奠亲人,共同维护市容环境,提高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文明祭扫,你我同行。让我们共同携手,树立文明新风,争做文明祭扫的倡导者、文明新风的传播者和践行者,共创和谐美好家园。天津市民政局
11月1日 上午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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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企业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案

【案情简介】根据日常检查计划,南开区生态环境局对天津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单位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中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壶(废物类别:HW08;废物代码:900-214-08、900-249-08),存放于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内。现场检查时,该单位上述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混合存放铁脚手架、铁格栅等杂物,属于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现场混存的危险废物重量不超过0.01吨。【查处情况】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鉴于该单位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重量在0.01吨(含)以下,未导致危险废物扬散、流失、渗漏等其他污染环境后果,且及时改正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该单位不予行政处罚。【案件启示】涉及危险废物处理的企业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贮存危险废物和非危险废物。该涉案单位涉及混存重量不足0.01吨,未造成污染环境的后果并且在发现违法问题后,能够主动采取措施及时纠正违法行为,符合生态环境部门“不予处罚”的情形之一。企业也要提升环境管理水平,主动守法合规经营。来源:执法总队
10月31日 下午 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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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强化区域应急联动,努力推动重污染过程削峰降速

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持续跟踪10月23日以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污染过程发展演变。本期我们邀请到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胡京南研究员、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王威正高工、北京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孙峰教授级高工,解读污染成因、应对举措和未来形势。1
10月31日 下午 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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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在不利扩散条件影响下,京津冀及周边预计发生一次持续区域性污染过程

点击关注,了解大气污染动态导读10月29日起,大气扩散条件持续转差,北京及周边地区PM2.5浓度明显上升,预计将出现一次持续性区域污染过程,部分区域可能达到中度-重度污染。其中,预计北京PM2.5也将出现轻到中度污染。对此,重点实验室邀请了清华大学环境学院的王书肖教授,对此次污染过程进行解读。问:这次空气污染过程,是如何发展演变的呢?从区域来看,28日下午,京津冀区域PM2.5浓度优良,污染带集中在河南、安徽等地,以轻度污染为主。28日夜间,南部污染带向北推进且影响范围扩大。29日凌晨至上午,京津冀东南部的沧州、保定、廊坊、天津达到3级轻度污染,晚上升至4级中度污染。30日,在冷空气作用下,唐山、天津浓度在上午至中午短时改善,京津冀南部区域污染仍维持,其中沧州出现5个小时重度污染。目前高值区集中在冀南豫北以及鲁中北部,以3级轻度污染为主,个别地区在中、重度污染。从北京市来看,29日10时起,受不利扩散条件和传输影响,北京市PM2.5浓度从2级良持续上升,12-23时浓度在73-84微克/立方米波动。30日开始,受北部弱冷空气影响,7-10时北京PM2.5浓度改善至1级优。之后,在偏南风的传输下,PM2.5上升至2级良,南部及市区的部分站点达到了3级轻度污染。问:请王老师解读一下这次污染过程的成因?持续弱气压场下,偏南风,高湿度,导致区域污染长距离传输和本地持续积累,使北京浓度快速抬升。从气象条件看,29日,京津冀及周边区域进入鞍型场控制,地面为持续性偏南风,易发生污染向北传输和辐合,夜间区域湿度升至接近饱和,边界层降至300米,大气扩散条件不利。从区域来看,京津冀及周边区域南部滞留高浓度污染团,在偏南风作用下,快速向北传输。虽然30日凌晨至上午,存在弱冷空气扰动,但冷空气势力偏弱,位置偏北,未对京津冀及周边区域污染起到有效改善作用。传输模型显示,北京PM2.5快速抬升过程中,区域传输贡献最高可达到八成,其中29日西南传输通道贡献占据主导,东南传输通道为辅;30日污染回流阶段,主要为东南传输通贡献。PM2.5组分中硝酸盐占比升至38%,二次离子占比过半,可见二次转化现象明显。问:此次污染过程将持续多久,可能达到什么污染程度,预计什么时候可以改善?根据最新预报资料,京津冀及周边区域扩散条件持续不利,本次过程北京污染预计从10月31日持续至11月2日,最重可达到4级中度污染级别。其中31日空气质量最差,可能为4级中度污染,北京部分时段部分地区可达到5级重度污染。受强冷空气作用,预计3日空气质量转好。
10月31日 上午 11:00
其他

专家解读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将于10月31日—11月2日出现中至重度污染

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发布专家解读:根据最新预测预报结果,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将于10月31日—11月2日出现一次中至重度污染过程。1
10月31日 上午 6:00
社会

我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10月31日0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根据国家空气质量会商结果,预计从10月30日起,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将出现一次区域性重污染天气过程。按照区域应急联动要求和《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津政办规〔2023〕9号)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从10月31日0时起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具体措施如下:一、强制性减排措施1.对工业企业管控,依据2024年新修订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通过停止涉气排放生产线或主要产排污环节(设备)、提高治污效率等方式,严格落实相应的应急减排措施;2.停止室外建筑拆除、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3.除涉及保障类建设工程和应急抢险任务外,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渣土存放点全面停止生产、运行;4.各区应采取科学措施,根据空气温度及相对湿度,对本行政区域内主要道路适时调整湿法作业频次,降低湿法作业频次时应适当加大吸扫作业力度;5.施工工地、企事业单位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非道路移动机械(承担紧急检修作业任务的除外);6.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建筑垃圾、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上路行驶;7.重点行业企业按照生态环境部技术指南和本市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要求,落实重型载货车运输管理措施(货车白名单车辆除外);8.用车大户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含燃气)进行运输(货车白名单车辆除外);9.天津港区域内停止使用国五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含燃气)进行铁矿石、焦炭短倒运输。二、健康防护指引1.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心脏病、肺病患者以及过敏性疾病患者应当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确需外出的,应当采取防护措施;2.学校、幼儿园停止户外课程及活动;3.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防护宣传和就医指导。三、建议性措施1.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和绿色生活,尽量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2.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3.加强公交运力保障。来源: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10月30日 下午 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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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在自然保护区内建设内陆养殖项目?通报来了

为加强警示教育,本公众号陆续发布一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违反环评制度案【案情简介】根据信访举报线索,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对位于宝坻区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单位主要从事淡水虾养殖,新建有7个养虾池,属于内陆养殖项目,总面积约200亩,总投资9.2万元,位于天津某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且擅自开工建设。【查处情况】该单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天津市生态环境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总投资额百分之二的罚款。经后期调查,企业已改正违法行为且停止以上淡水养殖作业。【启示意义】依据《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规定,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内陆养殖项目应当办理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要求,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批准后,才能开工建设。自然保护区属于环境敏感区,该涉案单位擅自在自然保护区内建设内陆养殖项目,对保护区的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涉及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的单位应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保障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安全。来源:执法总队
10月30日 下午 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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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新能源工程车 重污染天气保障生产(天津电视台《都市报道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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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 上午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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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读懂丨《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技术标准体系框架(2024年版)》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技术标准体系框架(2024年版)》来源:生态环境部
10月29日 下午 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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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资源循环利用高质量发展 (天津电视台《天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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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日 下午 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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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读懂丨监测大比武全国决赛考什么

来源:生态环境部
10月28日 下午 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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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生态城“创新之星”绿创大赛举办决赛(天津电视台《天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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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 下午 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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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首批新污染物治理试点“石化行业新污染物全生命周期分级管控试点项目”在津启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部署,探索解决新污染物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近日,国家首批新污染物治理试点“石化行业新污染物全生命周期分级管控试点项目”启动会暨实施方案论证会在天津南港工业区顺利召开。会议由天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有关专家到会指导,会议邀请北京大学、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河北工业大学、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军事医学研究院环境医学与作业医学研究所等单位专家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南港工业区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上,天津市生态环境局汇报了试点项目立项背景、我市现状、重点任务及实施方案。与会专家就项目目标、任务、技术路线进行质询、提出意见建议。经论证,与会专家一致认为该项目认真落实《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关于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作部署要求,从天津市传统优势行业石化行业出发,针对新污染物监测、排放、管理等全生命周期关键节点中的治理短板与技术难点提出了解决方法,具有较高的创新性与应用示范性。项目预期成果将为全国石化行业新污染物治理提供一批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环境管理模式和创新技术。经开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同志表示,将全力保障试点项目实施,为全国石化行业新污染物治理积极探索经济高效、切实可行的新技术、新工艺,努力打造新污染物治理天津品牌。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围绕建立新污染物协同治理和环境风险管控体系的重要部署,加强对试点实施工作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整合相关资源、统筹各方力量,加大对试点工作支持力度,保障试点任务顺利完成。来源:固体处
10月28日 上午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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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联合印发,污染环境犯罪案件取证更规范、高效

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近日联合印发《办理污染环境犯罪案件证据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旨在通过条目化的证据清单,引导公安机关规范、高效取证,进一步明确检察机关审查重点和方向,不断提升污染环境犯罪案件办案质效。《指引》指出,办理污染环境刑事案件需树立“全面客观”“依法规范”“证据裁判”三个原则,合法、科学、规范、全面、客观收集、固定、审查、运用证据,将证据作为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基础,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相统一。《指引》明确,应重视收集审查犯罪客观方面的证据,查明污染物的具体种类,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了排放、倾倒或者处置行为,且符合《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列明的“严重污染环境”“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同时强调,应注意判断环境污染与排放、倾倒、处置行为之间因果关系。《指引》要求,办理污染环境刑事案件还应收集、审查刑事责任能力相关证据,准确区分单位犯罪和自然人犯罪。查明行为人犯罪动机、目的及预谋情况等。存在主观罪过方面辩解时,应当重视收集、审查任职情况、职业经历、专业背景、培训经历、本人因同类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情况以及污染物种类、污染方式、资金流向等方面的证据,结合其他证据,进行综合分析判断。来源:中国环境报
10月27日 上午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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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读懂丨第三届监测大比武全国决赛

来源:生态环境部
10月26日 下午 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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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环保部门加大检查力度(天津电视台《都市报道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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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 上午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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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召开第59次常务会议 扎实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攻坚治理

10月22日下午,市长张工主持召开市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和国家级经开区40周年座谈会精神,落实市委常委会会议要求。会议强调,要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主动对标前沿,强化经开区产业支撑和后劲,提升发展能级和效益。要持续扩大高水平开放,争取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政策,拓展服务贸易、数字贸易等新业态。要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建强招商队伍,更好激发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就组建中国资源循环集团有限公司作出的重要指示和成立大会精神,落实市委常委会会议要求。会议强调,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关怀支持转化为做好工作的强大动力,珍惜中国资环集团落户宝贵机遇,研究循环产业发展规律、资源布局,建立常态化对接机制,与企业同频共振,更好服务国家战略。要加强全方位、专业化服务,发挥总部集聚带动作用,为企业在津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要持续拓展与各央企合作,形成更多务实成果。会议听取2024—2025年秋冬季大气污染攻坚治理举措,观看相关暗访片,审议《天津市大气环境质量达标规划(讨论稿)》。会议强调,要扎实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攻坚治理,突出重点领域,严格监管执法,以微克必争的意识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要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提升措施精准性,保障好城市运转和民生需求。会议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和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视频会议精神,听取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部署下一步工作。会议强调,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推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任务落实,抓实抓细隐患排查整改,高度重视北部山区森林防灭火工作,为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会议听取全市今冬明春采暖期供热准备工作情况,审议《天津市供热专项规划(讨论稿)》。会议强调,供热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是重要的民生工程。要高标准完成供热设施提升改造年度任务,提高供热保障能力。要压实各区各部门和供热单位责任,强化运行调度,保障群众温暖过冬。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来源:天津日报
10月24日 下午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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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中国这样建设

来源:生态环境部
10月12日 下午 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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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机动车检验机构数据造假,有哪些处罚手段?

当前,机动车等移动源仍是大气污染的主因和治理重点,但部分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受利益驱动,数据弄虚作假,不仅会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破坏环境管理秩序,而且会影响监管部门了解环境实情,影响精准管控和科学决策。近期,国家六部委联合印发《检验检测领域综合治理行动方案》,严厉打击机动车排放领域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对照相应法律法规,以及已经发布的一些典型案例案件,可以发现违法违规现象在各地还是频繁出现。同时,监督执法部门本身也存在一些处罚不全面、查处不到位、力度不刚性等问题,必须严肃惩处,按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完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制度”的要求,全面严格追究其法律责任。首先,追究行政责任。《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2条,伪造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查实机动车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生态环境部门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车辆非法改装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部门对维修机构处每辆机动车5000元罚款。其次,追究连带责任。《环境保护法》第65条,对在有关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境监测机构以及从事环境监测设备和防治污染设施维护、运营的机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应当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其他责任者承担连带责任。因此,不能仅光实施行政处罚一项。第三,取消检验资格。《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2条,伪造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情节严重的,由负责资质认定的部门取消其检验资格。《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63号)第45条,检验检测机构未经检验检测或者以篡改数据、结果等方式,出具虚假检验检测记过的,资质认定部门应当撤销其资质认定证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39号)第26条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取消检验检测资质。因此,出现以上情形的,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撤销资质。第四,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是一种较为严厉的财产罚,只有对那些为谋取非法收入而违反法律法规的公民、法人及组织才可以实行这种财产罚。《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中有没收违法所得。《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八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生态环境行政处罚的种类,就包括没收违法所得等。《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伪造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不维修直接出具维修合格证的,根据《道路运输条例》第72条和《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第14号)第52条,由县级以上交通运输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对拆除机动车污染控制装置的,按照《道路运输条例》第71条和《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第14号)第51条,由县级以上交通运输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第五,治安处罚。对以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尚不构成犯罪的,按照《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要求,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要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因此,不仅要处理机构,还要处理相关责任人。第六,追究刑事责任。2021年《刑法修正案(十一)》第229条规定,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7号)第10条规定,重点排污单位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排放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同时构成污染环境罪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从事环境监测设施维护、运营的人员实施或者参与实施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破坏环境质量监测系统等行为的,应当从重处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规定,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机构在两年内造假三次,就要判刑。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造假文件的虚构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且占实际数额30%以上的,将立案追诉。
10月12日 下午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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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碳普惠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天津市碳普惠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系统推进全市碳普惠体系建设。目的和意义碳普惠是指以“低碳行动、普及全民、惠享权益”为核心,对减碳行为进行具体量化并赋予一定价值,探索建立商业激励、政策支持和核证减排量交易相结合的绿色低碳发展引导机制。《管理办法》是我市碳普惠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动碳普惠项目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有力举措。主要内容《管理办法》共五章二十二条,包括总则,碳普惠方法学管理,项目核证减排量管理,监督管理,以及附则。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内容:(一)关于部门职责分工。明确市区两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责,天津市低碳发展研究中心(天津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作为技术支撑机构的职责,以及天津排放权交易所作为碳普惠核证减排量交易平台的职责。(二)关于重点发展领域。我市优先开展绿色出行、资源节约和回收利用、生态系统碳汇、非化石能源利用领域碳普惠方法学研究和申报工作。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开征集上述领域碳普惠方法学建议;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可依据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布的方法学开发碳普惠项目。(三)关于碳普惠项目申报。碳普惠项目应于2021年11月1日之后开工建设、稳定运行12个月以上且产生减排量的方可申报。申报的碳普惠项目不得重复申请国内外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机制,不参与绿色电力交易和绿色电力证书交易等。(四)关于减排量消纳途径。碳普惠核证减排量可以进入地方碳市场用于我市符合条件的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抵销碳配额清缴。碳普惠核证减排量也可用于实施碳中和。核证减排量通过履约抵销、碳中和等方式消纳后注销,不可以重复使用。 来源:气候处
10月12日 上午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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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在《党建》杂志发表署名文章《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必须遵循“六个坚持”重大原则》

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必须遵循“六个坚持”重大原则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
10月11日 下午 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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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大比武:36名选手获奖!12名代表天津出征!

10月11日,第三届天津生态环境监测大比武表彰大会暨全国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大比武动员会在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张弢、二级巡视员郭福吉出席会议。张弢在动员讲话中指出,时隔五年再次举办的大比武活动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全国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对于生态环境监测队伍能力素质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对提高我市生态环境监测系统技术水平和支撑能力、提升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以及生态环境监测队伍的建设意义重大。张弢对即将代表天津出征第三届全国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大比武的12名选手提出了殷切期望,并预祝选手们取得优异成绩:一是要赛出风格、赛出水平,展现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队伍精湛的技术水平和良好的精神风貌。二是要坚定自信、勇于拼搏,全国大比武是生态环境监测领域的最高水平比赛,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既需要过硬的实力,也需要坚定的信心。三是要虚心学习、增长见识,将所学所见转化成提高自身技术水平的动力和方向。会上,郭福吉向协办单位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赠送了锦旗,与会嘉宾为天津市赛获奖选手颁发了获奖证书。来自滨海新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的王海超作为获奖代表作获奖发言,来自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的韩少强代表出征全国大比武的天津选手进行宣誓表态。在天津选拔赛获奖的36名选手以及市人社局、市妇联、市市场监管委、团市委、市总工会相关负责同志,各区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的代表90余人参加会议。来源:生态环境监测处
10月11日 下午 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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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无废城市”协同共建联席会议在津召开

为加快推进京津冀区域“无废城市”建设,提升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水平,日前,京津冀“无废城市”协同共建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在津召开。生态环境部固体司副司长温雪峰、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张弢、京津冀生态环境厅(局)分管领导出席会议。三地生态环境部门在会上签署了《京津冀“无废城市”协同共建合作框架协议》,审议通过了合作共建机制,并商定了近期工作计划,明确了紧抓国家“两重”“两新”战略机遇,谋划区域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协同推进固体废物资源化领域技术研发、应用示范、成果转化;挖掘区域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向工艺先进、绿色、低碳的经营单位倾斜;高质量建设“无废细胞”;联合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宣传等五个方面的重点方向。温雪峰副司长指出京津冀共建“无废城市”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用足用好协同机制,不断提升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水平,推动固废利用处置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京津冀协同创建“无废城市”科技创新工作走深走实,持续强化区域协同治理,构建更加紧密的协同发展格局。张弢书记对生态环境部和京冀两省市生态环境部门长期以来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上对天津提出的合作事项的大力支持表达衷心的谢意,并表示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京津冀协同发展为战略牵引,发挥科技创新引领作用,协力争取国家重大专项支持,努力实现优势互补、良性互动、共赢发展。京津冀三地一致认为要按照议定事项,合力构建区域“无废城市”建设体系,共同探索京津冀各城市共生、共创、共享的协同发展模式,为推动京津冀加快建设成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先行区、示范区作出新贡献。京津冀生态环境厅(局)固体处主要及相关负责同志、天津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主要及相关负责同志等参加。来源:固体处
10月11日 上午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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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我不要做“废柴”

来源:中国环境APP
10月10日 下午 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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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关于治水论述摘编》出版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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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 下午 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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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库宝典来了~

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参照《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导则》(环办科财〔2023〕22号),对《天津市2022年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试行)》进行修订后,印发《天津市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积极引导金融精准支持美丽天津建设,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下一步,各区将聚焦发展新质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重点任务,因地制宜、先立后破、主动谋划适宜金融支持的生态环保项目,积极服务企业申报项目,提高项目谋划质量,增加项目储备数量,引导社会资金、金融资金支持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市生态环境局将加强市级储备库建设,持续深化“政企银”合作,分类争取金融机构提供资金支持。同时,我局将从市级储备库中择优选择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的项目,推送生态环境部,服务各区和相关企业争取国家支持。来源:科财处
10月10日 上午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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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大力发展绿色产业 把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10月8日,市委书记陈敏尔前往东丽区,到企业、高校、科创园区实地调研。他强调,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9月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抓住时机、用好政策,真抓实干、善作善成,深化科技创新、产业焕新、城市更新,着力盘活存量、培育增量、提升质量,切实做好当前经济工作,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为全市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市领导刘桂平、王力军参加。陈敏尔在调研中强调,东丽区区位、产业等优势明显,发展潜力大。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9月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坚定发展信心,抓住政策机遇,增强做好经济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为天津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推动金融与全产业链深度协同,引育更多专精特新企业,推进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催生更多新产业、新业态、新动能。用好面向企业的存量政策和增量政策,深入企业开展走访服务,加强生产要素保障,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提高惠企政策落实的针对性、有效性,进一步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大力发展绿色产业,把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努力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落实惠民政策,守住兜牢民生底线,统筹做好就业增收、托育养老、社会保障等民生工作,把促消费和惠民生结合起来,积极培育新型消费业态,推动文旅商贸深度融合,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良好环境。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风险,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持续净化政治生态,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干字当头、担当作为、善作善成,充分激发全社会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东丽区、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来源:天津日报(节选)
10月9日 下午 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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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天津主播说 | 来自秸秆的自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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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 下午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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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严谨 创新驱动 强力支撑美丽天津建设——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风采

编者按:第三届全国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即将在10月21日至22日举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公众号近日开设
10月9日 上午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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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达到70.9% 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见成效

2023年,我市12条入海河流保持稳定消劣,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达到70.9%,今年上半年持续巩固改善趋势,海湾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在日前召开的“打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建设美丽海湾”专题发布会上,市生态环境局、天津海警局、市规划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委、天津海事局等单位介绍了我市渤海综合治理与美丽海湾建设的相关情况。“十四五”以来,我市持续深入打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加快推进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我市坚持陆海统筹,治污合力更强。坚持把入海河流总氮治理、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等作为渤海综合治理的重中之重,推进陆海水质协同改善。坚持生态优先,保护成效更实。以美丽海湾建设为统领,持续强化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持续加强海洋生物资源和生态系统保护,持续开展渔业资源调查和规模性增殖放流,海警、渔业、海事等部门开展伏季休渔联合执法,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海洋生物资源逐步恢复。坚持协同共进,护海格局更大。发挥京津冀协同发展优势,积极拓展津冀海洋生态保护领域合作,推动建立津冀近岸海域联合保障机制。生态环境、水务、气象、农业农村、规资、海事、海警等涉海部门持续深化协作机制。坚持多向发力,监管效能更高。出台《天津市海水养殖尾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促进海水养殖产业绿色健康发展,持续推进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海洋生态环境现场监管能力进一步增强,信息化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与会单位表示,未来将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推动海洋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为核心,聚焦美丽海湾建设主线,进一步强化河海共治、区域联动、系统治理,健全陆海统筹的生态环境治理制度体系,不断提升海洋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为美丽天津建设作出新的贡献。来源:天津日报
10月8日 下午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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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这些车主,该去修车了!

现将2024年上半年异地超标排放被处罚的津籍车辆信息公示如下,请机动车所有人或使用人尽快维修,确保车辆达标排放。来源:机动车处
10月8日 上午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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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弃物都是固态的么?小山小水来解答

来源:生态环境部
10月7日 下午 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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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力谱写美丽中国建设新篇章

9月25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用“外美、内丽、气质佳”3个关键词,对美丽中国作出了生动阐释。建设美丽中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目标,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内容。《中共中央
10月7日 下午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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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好这个循环的“圈” 助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一辆报废汽车被送上流水线,仅15分钟就从整车变为碎片,而后残渣进入分选流水线,自动分类回收铜、铝、塑料等材料,经专业化加工处理后可用于再生产;一块废旧锂电池,经放电、拆解、自动铣削、分容配组等程序,走过一段循环之旅便重新“问世”……在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这样的故事每天都在上演。产业向“绿”,城市向“新”,绿色动能释放处,也是新质生产力“生长”处。新质生产力本身就是绿色生产力。实践一再证明,“产品—再生资源—产品”,画好循环经济的这个“圈”,持续深化“无废城市”建设,不仅是在化腐朽为神奇,也是在为培育新质生产力“加码”。这个“圈”,是充满科技含量的“圈”。变废为宝,推动资源再生利用,技术创新是核心动力,也是关键支撑。含有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的工业尾气被细菌“吃”掉后,转化成生物乙醇及新型饲料蛋白等高附加值产品,缘于合成生物技术的创新突破。线上下单、实时回款、全流程可追溯,还有企业依靠自主研发的智能化云平台,扩大各类再生资源回收范围,推动了循环经济“圈”的运行效率和质量。降低废弃物的产生也好,实现变废为宝也好,于整个循环经济体系而言,没有绿色技术赋能,循环“有心也无力”。深层次看,循环经济的源头是绿色科技的创新和应用。持续深化“无废城市”建设,技术供给端与产业需求端对接越紧,循环的“圈”运转越高效,发展才能“新”意盎然。画好这个“圈”,技术是“墨”,产业是“笔”。有的企业开始更新商业模式,深度参与到产业循环中,通过搭建回收体系,让产品原料从哪儿来回哪儿去,助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还有的地方以龙头企业为牵引,不断完善产业链条,实现从单一再生资源拆解,向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和装备制造等多元化产业格局转变。着笔延链、补链、强链,上下游企业衔接愈是紧密、产业“体格”愈是强健,循环经济的“圈”愈有活力、竞争力。来源:天津日报
10月6日 上午 1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