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
防空警报试鸣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的有关规定,为检验我市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的性能,增强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使广大市民进一步熟悉防空警报信号,咸宁市人民政府定于2024年9月18日上午10时整进行全市防空警报试鸣。为了确保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现将今年警报试鸣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4年9月18日上午10:00至10:20。
温泉、咸安、赤壁、嘉鱼、通城、崇阳、通山七城区。
解除警报:连续鸣放3分钟。
编辑:宋晓宇
出品:咸宁日报网络传媒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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